路透博客

2009年07月02日 10:57 BJT

北大的胜利

作者: feng.wang
标签: 综合, ,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路透社北京分社研究员  余乐/文

今天是7月2日,距离贾昊校友的离去已经有四天,北京各大媒体及网站仍未见任何报道。当然,一名大学生的自杀是否值得媒体关注,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但是从媒体既往的表现来看,他们无论如何不会认为贾昊同学的死不值得报道。

在北京本地媒体的眼中,北大无小事。几年前,北大一名女生在云南旅游时遇车祸去世,这样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情,只因死者名前的“北大”二字,便引来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华夏时报》更是不惜派出记者采用欺骗式的采访方式,套取所谓的“独家新闻”,并令人匪夷所思地放在当天头版头条的位置。相比之下,贾昊同学在即将毕业之际选择放弃生命,并且其死很可能与其导师有关,这样一件事情显然更应引起公众关注的事情,却被所有媒体一致无视。这毫无疑问是北大新闻学院封锁消息的结果。

新闻自由对于社会,对于公民的意义,相信北大新闻学院的老师们比我要清楚得多。听说谢新洲老师自己上课的时候还说过“谣言止于真相”这样的话。但令人感到悲哀的是,恰恰是这些引领中国新闻事业方向的人,用自己的行动践踏了新闻自由的神圣理想。

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一个北大新闻学院就有能力把消息封锁得严严实实,让一个生命毫无尊严地人间蒸发。而我们这个国家有多少比北大新闻学院强大无数倍的力量存在,能够把多少比贾昊之死更黑暗无数倍的、残忍而真实的事实封锁住、掩盖住,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呢?又有多少像贾昊一样的无权无势的普通人,无论生还是死,都只能注定是沉默的大多数呢?

曾经引领中国自由、民主之风的北大,如今已经成了言论控制的排头兵。目前校方对未名BBS的“管理”之严格,新闻审查标准之苛刻,在全国高校之中都可称“独领风骚”。去年做为奥运会比赛场馆的北大体育馆工地起火,当全北京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时,未名BBS上仍然见不到有关此事的只言片语,和谐的一塌糊涂。有关人员不懈删贴的精神,完全配得上“掩耳盗铃”四字。此次贾昊同学自杀的消息,也不例外地在未名三角地遭到封杀,以至于北大同学不得不跑到清华的BBS上去了解、讨论相关情况。

我不得不说,新院胜利了,北大胜利了。这是一种令人绝望的胜利。(完)

6 条评论

对于有些人来说,维持一种“动人的气氛”是手段,在这种“动人的气氛”下获取利益是目标。任何有可能破坏这种“动人的气氛”的行为都会被扼杀。

- 作者 clv

已经上了搜狐新闻了
http://news.sohu.com/20090702/n264927811.shtml

- 作者 rumsfeld

让我们记住这个导师的名字吧:谢新洲

- 作者 kt

谣言止于公开,但并非所有的细节都有必要公开。如果你的亲人朋友遭到了不测,你愿意他的名字出现在街头巷尾么?扪心自问,此事有关新闻自由,更有关新闻伦理。

- 作者 vivi

中国在新闻自由,公众言论自由方面做得还不够

- 作者 Flantz

我是一个大学生记者,曾经在记者团的时候,我就问我们老师,能不能把事实报道出来,我们老师当时很严肃的跟我说,不能,一切有关丑化我们学校的都不能写出来,不能对外公布,我问为什么,他说这就是新闻界的游戏规则,他说如果在外媒上有我们学校的负面报道,他自己会挨领导的骂。
我自认为是一个正义公平的人。
而现在,面临毕业,我不知道何去何从,该不该在我喜欢的新闻事业上走下去。。。

- 作者 我是学新闻的

发表评论

*
为防止垃圾评论, 请输入下图显示的字符, 点击可发声

Click to hear an audio file of the anti-spam word


 
路透中文博客管理规则:
  1. 所有读者跟贴、评论经路透编辑审核后延时发表。读者提交评论时,需提供名字、电邮,并可选择提供网址链接. 其中名字和网址链接将与评论一道发表。读者电邮地址不会公布,仅供博客编辑与作者联系使用。
  2. 跟贴、评论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与原文主题相关,语言文明。路透中文博客使用垃圾评论过滤系统. 如果您的评论没有通过审核, 可能已经被自动过滤. 请尽量避免使用各种易被认为是垃圾评论的词语, 例如 "我顶", "re", "商讯" 等.
  3. 路透将按以下隐私政策使用您的资料: Reuters privacy policy. 路透有限公司是管理您所提交资料信息的首要责任方.由于路透是一全球性公司,您的资料将在国际范围内传送和提供,其中包括一些没有隐私权法律的国家,但路透仍将致力于遵守自己的隐私政策.
  4. 路透中文网保留对所有博客文章、评论的处置权及以上规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