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文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在这个“人情至上”的氛围中,法制与公平往往被各色“情理之中”的理由野蛮驱逐,在此过程中,法治社会的基石一次次遭遇侵蚀,无论这样的理由有多么的动听或动情。
(2009年6月6日,天津考生在某寺庙为即将到来的高考祈祷。 摄影:路透/Vincent Du)
就拿此次何川洋案来说吧,这位重庆高考文科状元,因为涉嫌民族成分造假而遭舆论声讨,可以说,在谴责造假与严惩何父的问题上,各界已无异议。然而,就如何处理何川洋本人的问题,舆论却分裂为两大派,一派主张取消何川洋录取资格,以平民愤;另一派则对于何川洋持宽容态度,认为此事系身为家长的何父一手主导,其子为“被动服从”,出于 “育人”大局考虑,当局应考虑保留后者录取资格。
个人而言,笔者从不讳言对何川洋的同情,在高考等事关孩子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上,笔者深知惯于“全程操办”的国内家长发言权之大,故而,对于何川洋的“被动服从”说,笔者可以理解,然而,对“罚父不罚子”的论调,笔者却不敢苟同。众所周知,由于计生政策的推行,现下许多父母对于自己膝下唯一子女的宠爱已到了一种畸形的地步,为了孩子能好过一点,他们甘心牺牲一切,而在高考这种事关孩子前途的事上,他们更是无所畏惧。相信在许多家长的心中,倘能以自己的一点牺牲换取孩子的锦绣前程,他们会毫不犹豫。眼下,对于何氏父子的惩罚,显然具有一种信号意义,倘若果真“罚父不罚子”,那么相信许多“有门路”的家长,在“舍己为子”的思想驱使下,会更加放肆地四处活动,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关系为孩子“铺路”。反正,即便败露,只要对孩子无碍,自己“受点委屈”也无所谓,这显然不是我们所愿看到的结局。
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里,“情理”再通再能打动人,倘与法治精神相抵触,也必须屈从于后者。然而,现在我们看到的,却是明明何氏父子触犯了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有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录取资格的处罚规定,却仍有部分人做着“法下留人”的迷梦,更有甚者,有论者居然据此案认定上述法规“有失严谨”,这分明是一种典型的“人治思维”。现行法律法规纵使再不严谨,一旦颁布实施,也应维护其绝对权威,而在案后则可以吁请相关立法机构予以修正。而以一案否决一法的做法,不但有违法治精神,更无异于饮鸩止渴。
“教育公平”,可谓是今年的一大关键词,从高考前的“加分门”,到某校招生“唯权贵子弟是瞻”引发的民愤,再到现今的状元民族造假案,无不透露出民众对于“教育公平”这块“净土” 行将沦陷的焦虑。倘在此时对“从犯”何川洋予以宽大处理,必将使民众对于“教育公平”的信心进一步丧失,而当“教育公平”这种社会最基本的公平制度都不能博得民信的话,民众还能相信什么?
有鉴于此,何川洋必须做出牺牲,不但为法制的维护,更为了社会最基本的公平得以彰显,与此相比,何的牺牲无疑是值得的。更何况,有消息称,香港大学日前已经给何家打去电话,邀请何前往该校读书,称将不受内地录取之限制,如消息属实,这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即便不能成行,申请美国高校也应困难不大吧。像这样顶着巨大舆论压力与骂名,以牺牲社会法制与公平之代价涉险进入北大,何苦呢?(完)
(作者为北京某高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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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条评论
路透请多发财经的博客呀
- 作者 管家仔财经博客一派胡言!!什么叫以人为本,什么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难道成绩是假的吗?要说社会不公正,最不公正的是教育体制使然,高考就是拿分数说话,有其它标准吗,笑话。
- 作者 wxj鼓励作假的国度
- 作者 神兽何川洋的父母是教育部分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很容易通过“买场”操作获取考试帮助。
- 作者 何的状元分数都是假的试想,能在高考考试中获得状元,平时成绩一定不差,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用通过改民族来获取入学资格,如果状元水平是真的,谁还愿意来冒这个风险。
因此,可以推断,何川洋根本就是一个在学习上有问题的学生。他的状元分一定是假的。
腐败!!!!!!!
改民族的事现在流行的不是高考才改,而是小时就改了,甚至直接改父母的了。何川洋无论如何,在事件中不当得利是确定无疑,还不处罚,那才是笑话。对港大录取是实也无非是一种市场营销,何必影响公理的判断!
- 作者 勇士我很赞同笔者的看法,法律是为自由、公平和正义而生,正因如此,我们必须服从秩序的安排,因为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切实的拥有自由、公平和正义。
- 作者 杰王子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你是人才还是人渣,其实这二者的差别也仅在一线之间。
另外,据悉香港大学已经正式宣布不会录取河川洋了。
我反而觉得北大有点哗众之味,这是典型的不教而诛,学校是不应拒绝学生的,把教育学生的责任推向社会不是一个好方法,而且这个陷井(指小数民族加分或户籍制度,这说明我国有部分地方教育很落后)是中国的教育机制布下的,有引人犯规之嫌,我个人的看法是扣除何某的小数民族分同时按要求录取但要记过,因为何某已不可能,这辈子也不可能犯同样的错误,顺便问一句,何某的行为是否犯法?如果犯法就按法律的规定处理,如果没有违法的话那就请那些学府的管理人员不要按个人的喜好去取舍,何某的行为是不对,但作为高分状元的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 作者 顺骂以人为本,不是喊你去作假暴露后还要原谅你,这和以人为本扯不上关系,还有我们一直倡导的诚信,对其他考生的公平,制度的严肃性。对她的处罚现在看似值得同情,但这件事对她的一生并不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对个人以后的成长从长远看是有益的,这才是以人为本,
- 作者 辉辉